但是有一则非常有意思的,用一种非常诚恳的口气说:“相信有一天我们中国也会有自己的google的!”
喷饭。
google不是原子弹,也不是汽车流水线,也不是电子产品,但是像牛奶和面包一样,都是会有的。
就好了。
中国没有自己的维基百科,也没有twitter,可见的未来也不会有。以用户生产的内容为主要价值的服务都很难有。
也不是不会有,可能就像朝鲜“有”核武器一样有。
那豆瓣呢?
中国会有自己的google吗?不能说。
但是有一则非常有意思的,用一种非常诚恳的口气说:“相信有一天我们中国也会有自己的google的!”
喷饭。
google不是原子弹,也不是汽车流水线,也不是电子产品,但是像牛奶和面包一样,都是会有的。
就好了。
中国没有自己的维基百科,也没有twitter,可见的未来也不会有。以用户生产的内容为主要价值的服务都很难有。
也不是不会有,可能就像朝鲜“有”核武器一样有。
那豆瓣呢?
中国会有自己的google吗?不能说。
1,对于各有优劣的选择,如果5分钟内还不能做出清楚的判断,扔钢蹦!
2,不花超过n单位的时间对购买/投资选项进行评估。n = (金额/小时工资) X 10%
3,因为不想看闲书而玩游戏或者在网上闲逛是愚蠢的!宁可看闲书!
4,做无意义的事情比什么都不干要有意义。
5, 多洗碗,多扫地。
6,注意锻炼身体。
群众(马天培)的呼声,看来还是脚踏实地。。。
王欢同学向我们推荐了似乎是随意地提及了Sound of Music,但是想想觉得实在是太熟了,而且也不是什么常看常新的剧,想起来那一家子那么多小孩儿都觉得头疼。我还有点儿想看Nutcracker来着, 但是马同学觉得喜感太强太青春,于是作罢。
当然,明显的第四个选择就是把孙子们都看一遍。
明显地没有那么多的钱。
物质基础决定上层建筑。
于是就搞了一个很犹太的上层建筑。
剧情展开在一个非常小非常传统的犹太小村子里。主角是一个胖大的,名叫tevye的老头儿。他的扮相让我想到国内的一些老电影里的维吾尔族老大爷,于是在心里就管这个人叫做“亲爱的塔吾耶大叔”。
亲爱的塔吾耶大叔生活不算很穷,也不算很富。亲爱的塔吾耶大叔靠养奶牛给人送牛奶卫生。亲爱的塔吾耶大叔有一匹马,他每天牵着这匹马拉着一辆小车给人送牛奶。亲爱的塔吾耶大叔的爱人是亲爱的高儿第大婶,家里有三个聪明美丽的女儿。亲爱的塔吾耶大叔没事儿的时候喜欢很犹太地跟上帝讨价儿还价儿:“Would it spoil some vast eternal plan if I were a wealthy man?”
跟童话的开局差不多是不?
然后剧情从此就只起不伏地走下坡路了。
于是亲爱的塔吾耶大叔的马腿瘸了,大女儿嫁给一个穷裁缝,二女儿跟着一个先进的共产主义小伙儿跑到了西伯利亚,三女儿干脆找了一个外教人,然后整个村子的犹太人都被沙皇强令驱逐了。
我看的时候就有些气闷。因为中国人编剧的习惯一般是两种,要么把大户之家折腾家破人亡,要么让小老百姓终得翻身,很少有让不走运的人不走运到剧终。结果是,我盼来盼去的那个全村人民在红军带领下推翻沙皇统治获得解放的情节迟迟不见发生 (发生了就篡改历史了),直到结束。不过虽然没有大背景大环境造成的冲突,但因为人物很可爱,剧情还是狠抓人。
全剧的歌舞也很好,这让我有点儿羞愧。我一直很偏颇地认为犹太人并不是一个能歌善舞的民族。我在文艺作品里总是见到非常有知识有智慧不太富有非常贫嘴但是无限不幸的犹太人,生活里总是见到非常有知识有智慧富有不贫嘴的犹太人,这样善于肢体表达的犹太人还是头一次见到。这一点上还是印度人比较一致,我一直认为印度人演歌舞剧是不用排练的。
总结一下这个剧,应该说是意料之中得幽默,意料之外得好听好看,推荐。
不满的一点是,亲爱的塔吾耶大叔的大女儿的扮演着是一个相貌过于白人的。。。well,白人小姑娘,在一家人里有点儿显眼。
另外长了一点儿小见识。因为坐在第一排,所以探出头去可以看到乐池里的乐队 — 居然只有不到10个人!但是看这几个人组合出非常复杂的音乐也很有意思。
单位
小公司有小公司有意思的东西。比如说公司没有HR,payroll外包了,其他职责由各负责人分摊。前两个星期搞员工调查,由客服组的老大负责。星期五的时候给全体员工做了一个presentation,把调查结果按百分比分析了一下,无非是:100%的员工愿意推荐向他人本公司,42%的员工对薪水满意…等等。看了一会儿我突然发现一个问题,好像所有的百分比都是偶数呀… 想了想公司的总人数我就明白了:正好有50个人参加了调查,每个2%就是一个人!我正想着,听见上面说:“绝大部分员工对自己的上司满意,这很好,但是我们很关注这2%的认为自己的上司不尊重自己的员工。。。” 然后我了就看到ceo的目光冲进人群里猛扫了一遍。我觉得丫不仅已经知道这个2%的意义,可能连这个倒霉蛋儿是谁都已经猜出来了。。。
同事里有一个叫larry的老资格,是一个典型的高胖粗旷型白人,白头发白胡子满脸连成一片,经常在电话里骂街,同事皆惧之。结果有一天听见他跟人聊天儿,说他的儿子不好好上课,老挂科,不喜欢老师,每天无精打采,不做作业,不参加集体活动,基本上就是一个后进分子。老Larry无奈何只好经常被老师数落,相当的窝囊。末了,Larry 非常痛苦地叹气说:“I just don’t know what to do. What the fuck do I suppose to do? The kid doesn’t fking listen to me…” 我几次很想跳起来很Russel Peters地劝告他:“Beat that kid! Beat him so he is not a social outcast!” 但是考虑到初来乍到,还是选择了保持低调。
jeff 曾经跑到中国南方的某个小县城去过一趟。他对那个地方的印象是,饭好吃,烤鸭真好吃,而且所有的酒吧都有大量的村鸡。Jeff同志自己是一个好同志,而且只在中国待了两个星期,所以轻松抗拒诱惑。但是Jeff在那儿认识了一个瑞士人,因为常年驻中国,最后贞节失守,不加拘束地享受了大量的这种廉价夜生活。回国此君之后很有自知之明地去看自己的家庭医生。据说他的医生看着他的患处大惊失色道:“Where the hell did you get THESE?!?!”
这文章的大意是:两只实验老鼠被放在一个人造环境里。其中的一只好像是被抽掉了压力激素(实在不记得细节了),于是异常得活跃,东跑西颠儿。另外一只则像任何一只胆小的老鼠一样,非常谨慎地扩张自己的活动范围。结果是,头一只老鼠乐极生悲,从一个石壁上掉下来摔死了。后一只则安然无恙地存活下来。
你们可以想像,作为一个胆儿小、谨慎、缺乏冒险精神的废物点心,我读到这篇文章时获得了的巨大的满足感,就好像我已经在自然选择中站到了胜利者的队伍里,就好像那些令我讨厌的积极自信脸皮厚的人都必将获得悲惨的结局一样。在这种卑鄙心态驱使之下,我可能又把这篇倒霉文章反复阅读了几遍。
这件事情是我在昨天想起来的。可喜的是,我的心智多少成熟了一些,并在回忆过程中发现了一个可疑的地方: 什么样的倒霉科学家做实验只用一组实验对象?
本着实事求是的精神,我跑到了google上去搜索brave lab rats die (仍然可以看出潜在的小人心理),我的逻辑是:我们中国的科学家才不可能花时间做这种拉不来科研经费的实验呢。
结果搜出来这样一篇文章: http://www.slate.com/id/2093766/
给懒得阅读的同学概括一下。芝加哥大学的两个教授做了一项实验,用了不知道多少对儿同胞实验鼠,每对儿由一只对新事物恐惧的和一只不惧的老鼠组成(neophobic and neophilic)。观察数年之后的结论是,胆小儿的老鼠比胆儿大的有60%更多的可能性————早死!不仅死得早,而且衰老的快!不仅衰老的快,而且免疫能力差!
我当然就受了很大的打击。
(这里有一个正常人会想到的问题:为什么要拿自己和老鼠比?人又不是老鼠。我的回答是:管着吗你?)
当然不能说第二篇文章可以证明第一篇是假新闻。但是综合考虑,我觉得第一篇文章很有可能是某个心理脆弱的作者sy出来的。就算是确有其事,作者用一个偶然情况暗示普遍状态的低劣手段也是值得声讨的。毕竟我们每个人都有缺乏鉴别能力的时候。
最后的教训有二:
一,应该注意防范伪科学;
二,我个人认为这种生理现象很可能在人身上也普遍。而且,人类社会花了大量的精力和资源在安全方面对我们的生存环境进行改良,鲁莽的行为对个体带来的损害越来越小。所以,在内分泌允许的情况下,活得胆儿大一点儿没坏处。
本来都不是那样的场合,就是同事下班儿去喝啤酒。结果客服组的主任神神秘秘地问我知不知道什么叫stuntman,见我不懂,丫就非要(借机)表演。结果是市场部的两个实习的小姑娘看的兹哇乱叫,气氛火爆。
标准stundman流程,据说如下:
1. 撒一撮盐到手背上,用鼻孔吸掉。
2. 干一盅tequilla shot.
3. 仰头,把一片柠檬对着一只眼睛挤干。
关键的还不是流程,是态度。这个哥们儿完成的质量相当的高,盐吸了一小堆儿,酒没撒,柠檬则是像滴眼药水儿一样,基本上都进去了。
可惜他不让录像/照相,有想尝试的朋友自己琢磨细节去吧。
实际上是被叫去面试,但是感觉很嚣张,因为管吃管住管机票还给租辆车,面试之后还留我多玩一天。本着不能给脸不要脸的精神,就去了。
可惜去的不是qualcomm的总部,而是在colorado的一个叫boulder的小镇的开发中心 (boulder 其实也算飞了很多凤凰的鸡窝,只是我孤陋寡闻了)。去之前做了大量的心理准备,主要是面试准备,和一般的出门儿准备,没想到要做对美国本地情况的准备。我总想,小爷我来加也有7载,一个美国就在脚底下,再拧巴它还能玩出什么花儿来?
按理说这种心理状态是犯兵家大忌的,但和事实也没什么出入。麦当劳斯巴达克赛百味711在哪儿都是一样,印度人和老黑们的口音也是,真的就是一回事儿。
但是还是犯了一些错误。首先是看一些老美在限速70迈的高速上开65看的我非常发愁,于是兀自开80,觉得大概也就是个100km的时速,回来一看加拿大的仪表盘才知道已经上了130km了,有点儿冷汗。我这人胆儿小,其实不敢开那么快。
还有就是在租车处被一个老太太问及姓名的时候,我告诉她my name is spelled zed – h – a… 老太太突然瞪着一对儿大眼珠抬头看我:“Did you say a ‘D’ ? ”
"No, zed."
"’E'?"
"No, zed, as in zero? I mean, the last alphabet in English…"
然后大娘用一种我一辈子也忘不了的语气说:“You mean a zeeeeeeeeeee?”
我似乎能从她的音调中辨别出一些质疑和嘲讽,只好随声附和:“Yes, right, zeee, of course。” 当然,像一个地道的加拿大居民一样,我还诚挚向她道了歉。
我最近看了洪晃写的一本书,里面提到有一些海归喜欢管自己的家乡同胞叫“local”,说一些诸如“现在连locals也买得起louis vuitton了”之类的话。
而我,在听到那个拖长挑高还带点儿花腔的“zeeee”时脑子里也蹦出了这个词:“tmd,碰上local了…”。至于被满足的是一个中国人还是一个加拿大人的虚荣心,就是不太说的清的事儿了。
附: 如果有人感兴趣的话,qualcomm在boulder的中心在搞一个小型、甚至可能是便携的mobile base station,听来甚是有趣,但是核心的4g研发看来还是在san diego。 我问他们为什么硬件的simulation都用fpga这么慢的东西,他们说一开始就用的这个,后面就懒得换了。。。